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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大沙西路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2个工程项目涉河涌防洪评价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1 11:47:22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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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拟实施《黄埔区大沙西路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2个工程项目涉河涌防洪评价服务》,现就黄埔区大沙西路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2个工程项目涉河涌防洪评价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黄埔区大沙西路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2个工程项目涉河涌防洪评价服务

2、工作内容:为每个项目单独提供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形成报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历史及近期实地调查资料、实测资料,进行洪水计算,对工程所涉及河流河床演变及河势稳定影响分析,分析河段河床演变规律;通过河道冲刷分析计算、泥沙粗化分析计算研究工程建设对洪水影响以及现有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工程对本工程建设的影响;综合评价工程建设对河势及防洪的影响;提出洪水影响评价意见、综合防治与补救措施及建议,并确保项目排水方案通过水务部门审批。

3、成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防洪补救措施》编制服务,成果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19-2019)及《黄埔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指引》等有关规定要求,并组织专家评审。

4、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防洪评价正式批复为止。

5、涉及河涌情况如下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涉及河涌

涉河道管理范围

燃气管道规模

敷设方式

1

黄埔区大沙西路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

珠江涌

D90-D160:约75米

直埋

2

黄埔区港前路二期( 水闸围路一广江路)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沙涌支涌

D160-D355:约30米

直埋

 

注:报价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纸综合考虑项目情况,项目总价不因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燃气管道长度增减、敷设方式的变更、物价上涨、附加工作或延长时间等风险而调整计算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需做过防洪评价服务,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至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盖章版防洪评价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三、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黄埔区大沙西路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2个工程项目涉河涌防洪评价服务

(1)本次黄埔区大沙西路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2个工程项目涉河涌防洪评价服务实行总价包干。

(2)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总价包干,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发包人设有估算价。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然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公开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不含税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限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不含税报价次低且不超过项目限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超过项目限价,由评委与有效报价人代表按照不含税报价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谈判,最先接受项目限价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全部不接受,则本次公开询价失败。发包人在审核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公开询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由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公开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8、评审委员会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文件进行的算术校核,具体如下:

8.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8.2经算术复核的成交候选人报价与其响应的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8.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审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8.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8.5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8.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调整后的报价对报价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报价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报价资格。

 

五、说明

1、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报价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情况表,其他公开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月 7日 9 时  0分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公开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6、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5)。

采购监督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电     话:020-37852032

联 系  人:刘工

7、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0号

联系人:叶工

电话:020-38298822-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