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面镇金梯大道(联丰路口-镇卫生院)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河涌防洪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响应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响应人从2023年1月1日以来有2例或以上成功的涉河项目防洪评价业绩,需列明项目名称、时间、工作内容,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响应人应未被列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良供应商。
七、公告时间
2025年8月13日8:00~2025年8月19日20:00
八、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