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网络安全运维项目(项目编号:4000-CIP20240050),现就本项目的采购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广州燃气集团网络安全运维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92 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二、资格条件:(资格后审)
1、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响应人具有国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三级及以上等级保护系统的网络安全运维或加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响应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四、询比价文件获取
1、询比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 月21日08:30至2024年12月27 日08:30(北京时间,同下)(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
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响应人应在发售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价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询比文件。询比文件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摘要:广州燃气集团网络安全运维项目询比价文件费用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统一评审。
2、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价格有效性审查的报价响应人少于3名使得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报价。若有效响应人少于3名但评审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不否决全部报价,对剩余的有效响应人进行评审;否则,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人的,本项目询比失败。如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报价的算术校核。评审委员会对有效响应人的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经算术校核的成交候选人报价与其响应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3)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4)按上述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文件的报价,调整后的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报价资格。
4、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对响应人的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经济部分,如果响应人数大于等于5家,去除最高及最低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报价后,剩余报价以算术平均值下浮10%为评审基准价。如响应人数小于5家,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所有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10%为评审基准价。当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价格评审得分为100分,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1.5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部分采用插值法计算,扣至0分为止,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部分权重25%、技术部分权重25%、经济部分权重50%。
5、经评审,满足询比文件资格条件、商务技术、价格有效性审查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6、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得分相同且同为最高评分,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7、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响应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8、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9、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第二部分),询比文件、成交人的报价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10、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并按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报价,并将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在平台公布。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响应表、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情况)、业绩证明材料等,以及为满足询比文件评审要求报价响应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
报价响应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纸质文档后,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2、响应保证金及交纳时间:保证金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询比文件规定账户(a.收款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b.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c.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响应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
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 31日9:3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文档。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比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5、报价响应人与其他报价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八、本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020)37852185,
十、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卢工
电话:37852185
邮箱:luzhy@gd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