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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上社阀室出站预留燃气管道工程借地协调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5 17:00:08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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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上社阀室出站预留燃气管道工程借地协调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北区分公司拟实施花都区上社阀室出站预留燃气管道工程借地协调服务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比的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花都区上社阀室出站预留燃气管道工程借地协调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类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四、采购内容

1、项目范围:花都区上社阀室出站预留燃气管道工程所涉及占地以及临时借地范围内影响本工程施工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地下管线拆迁、修复、补偿及政府协调等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2、项目内容:

(1)负责本工程的占地和临时借地工作。

(2)负责本工程占地及临时借地范围内影响本工程施工的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工作。

(3)负责与本工程占地和临时借地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项目要求

1、项目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响应保证金及交纳时间:响应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报名成功后,报价响应人按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北区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账 号:3602000119202097262。所有响应保证金必须由响应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响应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询比文件规定账户。响应保证金必须以报价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

3、履约担保:询比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生效5日内,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是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如为保证金,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六、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方式:

1)本次询比采用电子报价方式。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比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询比文件为准。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均已考虑了项目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变更、市场变化、物价上涨、政府主管部门/采购人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母公司所进行的政策性及其它性质的价格调整)、任何加班费用及与本项目相关的风险,报价响应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做出任何调整。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包含主线全线路占地和借地补偿费用,包括全线管道埋设施工所需临时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

(2)报价人完成工作自身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人员的动员/复员费、各类工作设备的费用、各项准备工作的费用、差旅费、人员/劳务费、食宿费、办公场所租赁/使用费、交通费、通讯费、安全/建康/环保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各种价差、各种取证费用、各种办公费用、办理完成工作所需的相关的批准与许可的费用、工作协调费、资料使用和购买的费用、成果报告编制和出版费、会议费、技术支持与现场服务费、各类管理费、各种津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其他各种保险的费用、各种风险的费用、价格上涨费用、加班费用、其它一切与履行合同有关的费用(包括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和/或未明确说明的应补偿给报价响应人的其它费用)。

(3)与本采购服务工作相关的各种税费(增值税)。

(4)包含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所有的政府协调经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包含发生抢建而导致其他地上附着物增加和其他附着物所发生的费用也包含在该合同总价中,费用不作补偿。

(6)合同总价不包含通信铁塔及设施和10kV及10kV以上电塔的拆除和迁移费用,如有发生,价格另议。

(7)项目管道埋设施工作业面、管道预制带,以及项目进场道路等已在永久借地、临时借地面积中统筹考虑,不予单列,报价响应人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2、本项目限价为83.99万元,含6%的增值税;报价响应人的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3、采购人不承担报价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本项目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经济三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商务20%、技术20%、经济60%。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承诺函》。

3、报价响应人报价响应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过至少一项类似借地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具有单个合同金额50万以上(含50万元)工程类借地、征地、动迁、征拆类协调服务项目,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签订必须为报价响应人,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合作方)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报价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12月5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报价响应人”,采购组织请选择“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北区分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获取询比文件。已注册为“报价响应人”或“供应商”的报价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1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拒收。在截止时间之前,报价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要求的响应文件扫描件(报价及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为密封状态)。

十、其他

1、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北区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8 号星悦商务广场424 单元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28087383

2、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4楼

电话:020-37852032

联系人:刘工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8 号星悦商务广场424 单元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28087383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北区分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