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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调峰气源站)城市树木迁移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11 15:56:02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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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调峰气源站)城市树木迁移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和要求

1、项目简介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调峰气源站)为超高压燃气管道。全线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境内,线路起自位于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小虎沥北岸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止于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东侧的黄阁门站,线路总长度8.1公里。现需对燃气管道沿线两侧的城市树木进行迁移。经初步摸查,全线城市树木需砍伐、迁移利用暂定在200株以下。迁移地由发包人选定,运距约在20km以内。其中部分树木需考虑二次回迁,回迁地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位于管线两侧3-5米适合种植城市树木的范围内。

  2、服务内容

按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编制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方案/实施计划,办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手续,实施城市树木的砍伐、迁移及养护等服务。需砍伐、迁移的城市树木可参考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调峰气源站)树木保护专章,具体实施时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3、服务要求:按国家、省、市园林绿化规程、检评标准及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DBJ440100/T 141—2012);  

(2)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2737—2016);

(3)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LY/T2738—2016);

(4) 《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1号);

(5)《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指引》;

(6)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7)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

(8)古树迁移须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4、其它要求  

(1)环境保护要求:服务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绿化及所有管线要求按原样保护,符合生态环保管理要求。

(2)绿色施工要求:符合绿色施工管理服务要求,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

(3)项目实施要求:需包括但不限于树木迁移、养护和病虫害防治、苗木培育、绿化管理。

(4)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实施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实施,确保项目质量,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成交人按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树木保护专章和树木迁移方案/计划实施树木迁移工作,确保迁移树木成活率达到要求。如树木在迁移和养护期间死亡,由服务单位按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更换,相关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树木迁移完成后1年为养护期(若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移交产权单位的,养护期至移交产权单位止),养护期结束后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移交产权单位。 

(5)本项目按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标准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不符合规定的,成交人需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6)投标报价必须考虑自然的和人为的破坏、被盗等原因和风险,应包括进行维护实施时必须配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标准按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同时考虑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绿化垃圾及其它垃圾,应做好各种垃圾处理清运、消杀及防治病虫害等工作,避免给周边环境及道路造成影响。  

5、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成交人在20天内完成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方案/实施计划的编制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含公示及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时间)。批复后45天内完成树木迁移,树木迁移完成后1年为养护期(若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移交产权单位的,养护期至移交产权单位止)。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提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1. 响应人要求:

(1) 报价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有承接过至少一项广州市城市树木迁移项目。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此处项目业绩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

(2) 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由不多于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联合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内容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响应的报价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牵头方以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

 

三、报价原则

1、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

2、如报价的小写、大写金额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本项目发包人设有综合单价控制价。

4、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需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单价报价综合考虑工程中所有费用及风险,报包干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将不予变更;总价按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量乘以单价得出。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委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不存在本询价函“六、视为无效的报价文件”中条件的报价人为合格报价响应人,税后总价最低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税后总价次低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总价最低且相同,优先以满足各子项综合单价控制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均满足各子项综合单价控制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如报价人某项不满足综合单价控制价,则按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各子项综合单价控制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5、若无合格报价响应人,且无人接受各子项综合单价控制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6、成交结果由发包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向其他报价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

7、成交人应及时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查收《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内容要求

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每一页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相关职称文件、业绩材料、以及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六、视为无效的报价文件

1、报价人不符合询价函“二、资格条件”要求的;

2、有串标、围标现象的;

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七、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报价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已注册为报价人或供应商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7时   分前,逾期拒收。在截止时间之前,报价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要求的报价文件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线下报价。

八、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有综合单价控制价。

九、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如有疑问,请参照以下信息进行联系: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142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2022年1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