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2026-2029年度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以公开询价的形式开展,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2026-2029年度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3《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辖区内。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自2024年至今至少具有2项空调维修相关服务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三.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3《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单价不得调整(即:报价函和合同书中的数量为暂估量,具体结算数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结算金额按各项目类型实际发生量乘以固定单价的总和,合同格式见附件4。
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配件费、材料费、拆装费、交通费、工时费、高空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含增值税,税率为13%)。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开启报价文件前不公布。
2.采购人开启报价,并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4.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和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以及报价原则等要求的,评审价格(评审价格取经算术校核的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5.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6.如报价最低的高于预算价,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预算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7.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4),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10.合同期限:三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6个月期满)。
六.其他事项
1.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对询价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报价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每一页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报价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纸质文档后,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2. 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月 10日 12 时前,逾期拒收。报价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已注册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4.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报价无效。
八.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询价函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报价人、潜在投标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未按法规、采购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署名异议提起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单位(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以自然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未经异议提起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授权代表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
(5)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6)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7)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8)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9)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0)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一901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7308810。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及其属下企业招投标或采购活动资格。
九.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异议提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项目招标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申诉(格式详见询价函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2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一901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87308810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6年11月02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