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1、#2机组锅炉石膏销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13:43:432025年度#1、#2机组锅炉石膏销售项目询比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采购人拟实施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1、#2机组锅炉石膏销售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配置两台1080T/h蒸汽流量的煤粉锅炉,烟气经湿法脱硫后生成副产品石膏。为提高石膏的综合利用,在环保设备系统区域设置一个石膏库,并划定石膏运输车辆行驶范围。
二、工作范围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年度销售石膏量约5.4万吨,根据石膏排放量进行石膏销售运输处理相关项目工作安排,由成交人负责石膏的清理、运输、保险、检验费、装卸费、税收规费和风险费用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3、响应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1条:
3.1响应人作为买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燃煤电厂副产品(石膏、粉煤灰、炉渣等)销售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约时间页等,合同应清晰体现上述评审要点,无法辨别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响应人作为卖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备稳定的销售能力,需提供销售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等),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约时间页等,合同应清晰体现上述评审要点,无法辨别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响应人已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盖章《响应人声明》(声明中包含响应人保证按照承包工作范围具备对应开工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现场踏勘
1、响应人应对处置现场进行必要的踏勘,详细了解发包人实际处置需求,确认处置清单内容。如响应人放弃踏勘,视同完全了解现场情况并接受询比公告及询比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响应人踏勘前需提前与发包人预约来厂踏勘时间,响应人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发包人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如不遵守规定,将拒绝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因探勘所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踏勘时间: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
踏勘负责人:韩工
踏勘联系电话:020-82690988-3910
五、项目报价原则
1、项目采用含税综合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税率13%。各报价响应人报价文件需按照附件格式报价(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综合单价是报价响应人提交报价文件开始至合同有效期内的固定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以元为最小单位。报价人应按照本询比范围,以一个固定的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未履行的合同款项按“不含税价格不变”原则进行适用税率和合同价调整;报价人的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及税金报价。对报价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报价文件或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都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询比文件而被拒绝。报价人的综合单价中应包含合法运输及处置(资源利用)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处置(资源利用)、中转、人工、车辆(含燃油、路桥、维修等)费用、管理费用、税费、风险等一切费用。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2.1 响应人不符合本询比公告第三条“资格条件”要求;
2.2 响应人未对全部询比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存在少报、漏报或报价为零等情况;
2.3 响应人未按本询比公告第六条“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
2.4 响应人报价错误,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资格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须在报名前前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报名时需上传业绩证明文件至平台“报名所需材料栏”,供采购人审核。
六、拦标价
本项目设拦标价,报价文件开启前拦标价不予公布,成交人报价不得低于拦标价,否则本次采购失败。
七、答疑和澄清
采购人对询比公告及询比文件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及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上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询比公告及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约束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响应人对询比公告及询比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如有必要对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采购人将于收到问题之日起1日内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送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至每一个潜在响应人。
八、开启与评审
1、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开启后开启拦标价。
2、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
3、评审小组对各响应人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满足本询比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的为有效响应人;若有效响应人不足3名使得项目明显缺乏竞争的,则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4、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商务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分,响应人得分为所有评委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的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算术校核,经算术校核修正后的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响应资格。本项目评审参考价以各有效响应人中的最低评审价格(经算术校核后的不含增值税单价)取值。当响应人的评审价格等于评审参考价时得100分,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参考价1%,扣2分。不足1%部分采用插值法计算,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评审小组按照“总分=商务分×商务分权重(40%)+价格分×价格分权重(60%)”的公式计算响应人总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小组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并向采购人推荐总分最高且评审价格不低于拦标价的有效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者且不低于拦标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总分相同的,价格分高的排先。总分和价格分均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采用择优投票、少数服从多数方式确定排序的先后。
7、如若总分最高的有效响应人评审价格低于拦标价,则按照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进行谈判,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全部评审价格均低于拦标价且无有效响应人接受拦标价,则本次采购失败。
九、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首轮报价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报价开启后开启拦标价。
2、满足本询比公告第三条“资格条件”要求,报价最高的合格报价响应人将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高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第三名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报价第四名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四成交候选人,报价第五名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五成交候选人。
3、本项目依法确定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和第二中标人分别承担石膏产量的70%和30%),第三成交候选人、第四成交候选人、第五成交候选人为后备中标人。
4、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期内销售单价不变。后备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购销框架协议。当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如实履行合同义务,则发包人有权在必要时终止合同,并直接选择后备中标人承接本项目。
5、中标人或后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排序靠后的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全部合格报价响应人均放弃成交,则本次采购失败。
6、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及协议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7、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递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8、如响应人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履约、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发包人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招标采购活动资格。
9、双方签订合同及协议格式见附件5,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及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或合同章后正式生效。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成交人应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提交。
十一、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响应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人以不含增值税单价在电子采购平台填写报价。
2、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2.1附件1响应人声明;
2.2附件2报价函;
2.3附件3资质文件;
2.4附件4业绩证明文件;
2.5附件5合同内容响应表;
2.6其他报价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报价文件须制作成盖章版的纸质文档后,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报价文件。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比文件前前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话:020-82690988-3303
采购监督机构: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2690988-3203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操作及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进行咨询。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