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机C修弯头法兰等及东电9月急件桥抓抓斗下滑轮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4 14:34:24

询价文件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3机C修弯头法兰等及东电9月急件桥抓抓斗下滑轮组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供货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采购项目内容:#3机C修弯头法兰等及东电9月急件桥抓抓斗下滑轮组(物资清单及供货要求详见附件)。

供货要求及品牌 采购申请 请求的项目 物料 短文本 申请数量 计量单位
豪顿华 20066108 10 100124835 低泄漏风机密封环;L3N1483.04.00SBL4T;无; 1
  20066138 10 100131119 浆液排出泵O型圈;LCF50-400I; 1
  20066138 20 100148844 大小头短接;Φ89×Φ57×6;PN16;316L;焊接; 2
  20066138 30 100075359 浆液排出泵油封;LCF50/400I; 2
  要求:需提供厂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材质证明书 20066405 20 100101812 弯头;90º;Ф630×12;PN10;20#;焊接; 17
  20066405 30 100085472 平焊法兰;DN600;PN10;20#;突面; 10
  20066405 40 100067589 平焊法兰;DN600;PN6;碳钢;凸面; 2
  要求:需提供厂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材质证明书 20066405 110 100085707 弯头;90°;φ273×10;PN100;20G;焊接; 1
  要求:需提供厂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材质证明书 20066405 120 100152522 大小头短接;Φ273×Φ133×8;PN16;20#;焊接; 1
  20066405 170 100118025 锌块;180×70×35; 20
  20066405 180 100085496 平焊法兰;DN500;PN10;20#;突面; 4
  要求:需提供厂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材质证明书 20066405 210 100131633 弯头;90°;Φ530×11;PN16;20#;焊接; 3
  20066405 220 100152293 平焊法兰;DN500;PN6;20#;凸面; 1
  要求:需提供厂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材质证明书 20066405 240 100085707 弯头;90°;φ273×10;PN100;20G;焊接; 1
  要求:需提供厂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材质证明书 20066405 250 100136981 弯头;90°;Φ108×7;PN16;20#;焊接; 4
  20066405 280 100085533 平焊法兰;DN300;PN16;20#;突面; 2
  20066406 30 100100062 桥抓抓斗下滑轮组;410mm;U45,空心轴Φ90×内Φ55; 1

2、送货地址:广州南沙珠电路广州珠江电厂物资仓库(或按要求送货到现场,具体详见附件物资清单)

3、发货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装卸及承担运输、装卸、保险费等运保费

4、付款方式:供方在以下条件满足后60天内应向供方支付到货部分合同价款的100%。A、发包方收到货物 B、货物验收合格 C、收齐合同总价13%增值税发票

二、资格条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没有被发包人或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报价原则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决该报价响应人的报价:

1.1、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或单项报价为零的;

1.2、不同报价响应人中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1.3、没有按采购项目描述要求(如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期等)报价;

             1.4、报价响应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的,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2、参与报价响应人应了解清楚物资需求后再报价,如成交单位无故拒绝供货,则按发包人的相关制度考核,报价请在备注栏注明品牌(生产厂家)及货期(没注明的视同响应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依据总报价由低至高排名,总报价最低者为首选成交人,最低报价如出现上述情况而遭否决的,则顺延至第二名成交,以此类推,或由发包人组织重新询价,报价含13%增值税;

4、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10时至2024年9月19日10时,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报名前前往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

2、有效总报价(没否决的报价)最低的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电子平台系统排名第一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5、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限内在规定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
6、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在报价过程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如供应商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发包人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发包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注:若采购项目总金额大于5万(含5万),则双方需签订合同,合同版本见附件,待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及时订货。采购项目总金额小于5万则不需签订合同,中标方以收到发包方的发货通知书为准订货。)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报价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4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工
电话:020-39001508

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9001873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附件:合同文本


                   xxxx等采购合同                   

    甲方: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xxxx                                              ERP编号: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期

序号

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图号/材质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期

备注

1

 

 

 

 

 

合同生效后XX天内

 

2

 

 

 

 

 

3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   含13%增值税),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额      元。

二、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保证

1、为合法设立及存续的独立法人,无论其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将承担本合同的所有义务;

2、拥有生产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产品的经营范围;

3、本合同项下供应的产品系由乙方经授权合法代理/乙方合法销售;

4、本合同项下产品是全新的;

5、乙方保证产品中所采用的技术为乙方合法取得知识产权或产权人许可。

(二)甲方保证

为合法设立及存续的独立法人,无论其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将承担本合同的所有义务。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一)质量要求, 按以下第【1、2、3、4、5、6 】点(可多选)。若在合同期内颁布机构对相关标准进行调整,应以最新颁布生效的标准为准:

1、按国际标准;

2、按国家标准;

3、按行业标准;

4、按企业质量标准;

5、按技术协议质量标准要求;

6、按本合同的其他有关约定。

(二)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1】年,从本合同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质保期间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并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除甲方人为原因造成产品损坏外,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产品损坏或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应按上述时间完成修复更换任务,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一)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如下地点:【广州珠江电厂物资仓库或指定地点 】

(二)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交货地点为所有权转移地点。货物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

五、运输

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承担运输、装卸、保险费等杂费。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按照国家标准和运输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适合货物运输安全;

2、包装应符合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包装物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外观验收:双方约定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3】天内开始外观验收,外观验收应由双方代表共同参加。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甲方以包装及封印完整无破损向承运单位接收货物,乙方如不能按时到场参加外观验收,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清点货物验收,验收结果对供需双方都有效。甲方开箱后,若发现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等不符的情况,应在收货后10天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0天内答复处理,否则被视为未交货或交货不全。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产品通过验收并收齐以下相关票据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到货部分合同价款的 【100】%。

(1)乙方按合同金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生产厂等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3)如果为进口产品,需提供货物报关单或原产地证明或质量证明文件。

(4)如需安装,则需提供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单。

十一、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二、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 延期交货: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交货不全,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延迟违约金。延误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 延期验收:因乙方产品的缺陷而造成不能在验收期内通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无法在延误的【10】日内使产品通过验收,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 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履行义务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停产直接损失。
  • 甲方对第三人就合同产品提出的任何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计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0】‰)

十三、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可提出中止履行合同,不可抗力情形持续超过60天的,任何一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任何一方不必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做出赔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提交交货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所有条款经双方共同商定,经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修改合同条款,均视为无效行为。如有技术协议或其它附件,必须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

(三)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附件:廉洁协议(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730257761002

银行帐号:

税  号:91440101618459825B

税  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廉洁协议

 

甲方: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 XXXX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和广州市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露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内部决策机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乙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业务活动的交往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甲方的母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其他关联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乙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广州珠江(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受理举报部门:党群工作部;举报电话:020-39001873;举报邮箱:20000244@gdg.com.cn。

第四条  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条、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三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以及有权立即单方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以终止相关业务合作;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否则本廉洁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书份数

本廉洁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盖章):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