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港口公司钢丝封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10:23:43发展港口公司钢丝封条采购公告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 钢丝封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名。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联系人 |
备注 |
1 |
钢丝封条;80CM,50条一扎,外包装标明编号; |
条 |
150000 |
崔工39000263、13392608580 |
1、插入式钢丝封条,需印上"珠电燃料"字样及6位数序列号,详见附件。(从000001开始) 2、钢丝长80cm,不包括锁头长度,详见附件。 3、50条一扎,每箱500条。 4、按需送货。 (大概分1到2批送货,每批分送3个仓库,仓库在二楼,没有电梯) |
2、送货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环发街1号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物资仓库二楼或需方指定地点(没有电梯)。
3、发货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装卸及承担运输、装卸、保险费等运保费。
4、供货期:按需供货。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外观验收:双方约定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10天内开始外观验收,外观验收应由双方代表共同参加。供方应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等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等),需方以包装及封印完整无破损向承运单位接收货物,供方如不能按时到场参加外观验收,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清点货物验收,验收结果对供需双方都有效。需方开箱后,若发现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等不符的情况,应在收货后10天内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0天内答复处理,否则被视为未交货或交货不全。
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1年,从本合同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7、付款方式:产品通过验收合格并收齐到货部分合同价款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到货部分合同价款的100%。
8、供方违约责任:
⑴延期交货:供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交货不全,每延误一日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延迟违约金。延误超过十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须赔偿需方全部损失。
⑵产品正常使用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需方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⑶需方对第三人就合同产品提出的任何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不负任何责任,供方应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9、本项目由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中标单位需与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不接受关联公司或实际为同一控股人的公司同时报名。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报价原则
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否决该报价响应人的报价: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2、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或单项报价为零的。
1.3、不同报价响应人中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参与报价响应人应了解清楚物资需求后再报价, 报价含但不限于13%专用发票增值税及运保费等相关费用;报价时,如无特别说明,则视为完全满足我司报价物料明细及相关要求。
3、报名和报价
3.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至 2024年9月2日10时。
3.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0时 ,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
3.3、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在报名前需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
2、有效总报价(没否决的报价)最低的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的报价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并符合采购需求、供货周期、质量和服务的,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首选成交候选人需注册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企业供应商(已注册的企业供应商除外),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清单及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5、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限内在规定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关于废标情况,依照我司相关制度执行。如采购项目描述明确(如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时间等),报价单位未按要求报价则可能被认定为废标。
9、成交人不接受订单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则可能按我司相关制度,列入我司黑名单,相应挂起半年、一年或永久挂起,并上报集团。
【注:合同分为常规合同和小额合同(订货单)两种。若采购项目总金额大于5万(含5万),则双方需签订常规合同,采购项目总金额小于5万则签小额合同(订货单),中标方以收到发包方的小额合同(订货单)为准】。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彭工 39000271
- 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4楼
电话:020-37850720
联系人:孙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