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加药系统药品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13:16:51

采购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就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化学加药系统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响应人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采购项目内容:

药品名称 浓度(%) 纯度 状态 计划采购量(吨)
氨水 ≥25 分析纯 液体 5
磷酸三钠 ≥98 分析纯 固体 2
盐酸(HCl) ≥31 工业纯 液体 180
氢氧化钠(NaOH) ≥32 工业纯 液体 100

2、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年内。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响应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响应人未被列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不良供应商。                                      

  三、项目要求:
    按发包人要求供应所需的化学药品。详见附件2《化学炉内加药系统药品技术要求》。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化学加药系统药品采购项目,该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响应人为全面、妥善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报价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报价: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按计划采购量计算总价,并以总价进行评审。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或其他备选报价方案。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3、本项目发包人设有预算价,开启密封报价前预算价不公布。
4、参与报价响应人应了解清楚物资需求后再报价,报价请在备注栏按要求注明品牌(生产厂家)及货期。
5、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否决该报价响应人的报价:
(1)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或单项报价为零的;
(2)没有按采购项目描述要求(如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期等)报价。我司采购项目未注明品牌的产品,请报价时尽量备注品牌;
(3)报价响应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4)不同报价响应人中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文件,若递交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响应人少于3家,则本次询价失败。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的响应人为合格报价响应人。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预算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报价超过预算价,则按符合要求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并按此顺序与报价人代表谈判,最先接受预算价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全部不接受,则本次询价失败。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报价,并将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按照格式附件1提交报价函,并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盖章扫描件)。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4-01-17 10:00 】时,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提交的响应文件请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达工    电话:020-39000025
商务联系人:黄工    电话:13751741880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