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年度计划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6 08:57:14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化学药品年度计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120-BIP20230080)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报价人报名并提交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范围及要求:
1.供货范围:见公告附件;
2.供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根据用户要求分批送货,供方收到供货通知10日内到货;
3.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1号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4.发货方式:由成交人负责运输、装卸及承担运输、装卸、保险费等运保费(本次采购不接受物流到货)。
二、合格的报价人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报价人已在我司电子平台注册为供应商并通过我司的初选审核;
3.为保证供货质量,报价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营业务需与采购物资属性一致或相近,如为第一次参与采购人所组织的采购项目报名/报价,请提供相关物资供货业绩;
4.报价人资金来源为自筹;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报价人没有被采购人或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
三、报价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报名、报价、开启报价等,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报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采购人将否决该报价人的报价:
2.1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或单项报价为零的;
2.2不同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3没有按采购项目注明的型号、规格、品牌等要求报价;
2.4报价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的,经采购人核实同意的;
2.5报价人不响应结算方式的;
3.报价人应了解清楚物资需求后再报价,如成交人无故拒绝供货,则按采购人的相关制度考核,报价请注明品牌(或生产厂家)及货期,未注明则视同响应要求;
4.报价请含13%增值税(结算时需提供含13%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及运杂费。
四、报名及报价时间:
请于2023-5-25至 2023-5-30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报名(报名前请前往电子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报名通过后,请于2023-5-30 10:00前提交报价。采购人将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开启报价并确定成交人。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确定成交人原则:按照有效总报价(未被否决的报价)由低至高排名,总报价最低者为首选成交人。如第一名出现弃废标情况,则顺延至第二名成交,以此类推;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按系统自动排序,排在前面的为首选成交人;
2.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当成交总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时,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见公告附件2。当成交总金额小于5万元时,成交人以收到的《成交通知书》做为成交及订货依据;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报价过程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成交人资格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产品通过验收并收齐以下相关票据后三十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到货部分合同价款的【100】%;
1.乙方按合同金额开具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13%增值税);
2.生产厂等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3.如果为进口产品,需提供该批货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关税缴税证明复印件、产品进口合同复印件。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如供应商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采购人将根据上述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一定时间内参与采购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2.关于弃废标情况,依照采购人相关制度执行。如采购项目描述明确(如对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时间等描述有疑问者,须在报价前与计划人员沟通了解清楚),报价人未按要求报价,而导致授标后出现弃废标情况,或供货时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以及进口物资不能提供代理商授权证明、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等资料,以及报价时不同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相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等情况,则按相关制度取消其一定时间内参与采购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八、联系方式:
收发票及合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1号广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39001290。
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技术支持服务专线:020-37850929/37850152
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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