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位信号反馈装置等一批物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6:07:29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阀位信号反馈装置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就阀位信号反馈装置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内容:阀位信号反馈装置等一批物资采购,详见附件1《物资清单》,其中保安过滤器滤芯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 技术规范书。响应人需下载询价文件查看所有附件。

2、货期要求:15天

3、送货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温涌路3号中电荔新公司厂区仓库

4、发货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装卸及承担运输、装卸、保险费等杂费

5、付款方式:供方在以下条件满足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到货部分合同价款的100%。

A、发包方收到货物  B、货物验收合格  C、收齐合同总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响应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三、项目报价原则

1、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人工工资、福利上涨、加班引起费用的增加以及政策性调整等因素造成费用的增加,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价格增加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项目不含税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2.1 响应人不符合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

2.2 响应人未对全部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存在少报、漏报或报价为零等情况;

2.3 响应人未按采购项目描述要求(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期等)报价的;

2.4 响应人报价错误,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资格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3、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应于报价前清晰了解发包人实际采购需求,与采购物料申请人确认后再进行报价,报价时在备注栏说明品牌(生产厂家)、供货期,若未说明则视同完全响应采购要求。

4、报名时间:202311016时至20231169,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须在报名前前往平台完成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

2、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最低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5、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限内在规定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6、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确认订单的,或在报价过程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如响应人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发包人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招标采购活动资格。

8、如果采购项目总金额大于5万(含5万),则双方需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询价文件内附件2。待合同生效后,成交人及时订供货。采购项目总金额小于5万则不需签订合同,成交人以收到采购人的发货通知为准及时订供货。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1161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

2、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报名通过后在文件管理—文件下载中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根据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2690988-3309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操作及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进行咨询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