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物资仓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1 10:10:49询价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就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物资仓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4000-AIP20240055),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定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物资仓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2. 工程内容:
详见附件2:《需求书》。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总承包方式,即按施工方案图或技术方案要求包设计、包报建、包安装、包施工、包拆除及修复、包验收、包材料、包施工机械(含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等及办理相关证件(如排水证及单元达标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3. 工期及保修期要求: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二、资格条件:
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 报价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 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与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
6.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雨污分流工程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 报价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或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违法分包本项目。
三、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2《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标的:按施工方案图或技术方案要求包设计、包报建、包安装、包施工、包拆除及修复、包验收、包材料、包施工机械(含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等及办理相关证件(如排水证及单元达标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请按照附件1、附件3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五、开启、评审、成交成交及合同签订
1. 发包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文件,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 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3. 经评审,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和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要求,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经算术校核的含增值税总报价)最低且不高于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高于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4. 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5. 若全部报价响应人的报价均明显高于同类项目价格水平或项目预算,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成交结果。
6. 成交结果由发包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 成交人应及时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5),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询价。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 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业绩合同、报价总表、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 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0 时30分前,逾期拒收。报价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报价响应文件请以清晰盖章版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3. 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须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4. 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报价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6)向采购人提出,发包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03
邮编:510623
联系人:冯工、许工
电话:020-37852137、020-37852139
九、报价人对发包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7)。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十、发包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3室
邮编:510623
联系人:冯工、许工
电话:020-37852137、020-37852139
邮箱:xuxk@gdg.com.cn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