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4-2026年非开挖燃气管道精确定位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1 14:01:01

采购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4-2026年非开挖燃气管道精确定位服务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内容及建设规模

1、项目概况:因采用非开挖工艺施工的燃气管道埋设深度较深,为方便以后管线的安全运营和维护管理,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拟采用精确测绘法确定非开挖燃气管段在相应坐标系下的精确空间位置。要求被委托单位按要求出具含非开挖燃气管道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准确位置信息的电子和纸质报告。为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拟采购具有相应资质且能及时提供技术服务的测绘单位提供服务。

2、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内容包括测量非开挖燃气管道的管道埋深、管道标高、管道所在位置地面标高等精确定位信息,检测管线的三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平面比例尺为1:500、纵(横)断面为1:100,并出具非开挖燃气管道定位探测报告(含燃气管道测量的坐标成果表、管道平面图、剖面图、坐标信息嵌入底图后的电子图,纸质版成果四份、电子版成果一份)。估算合同期内探测管径De110-De400,单条探测长度≤300米,工程量共45km,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3、服务地点: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要求资质符合下列之一即可:

①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应含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所需的材料费、设计费、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预估数量及格式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发包人设有拦标价,开启密封报价前拦标价不公布。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同时开启个响应人的报价,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3、经评审,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总报价最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总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拦标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总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5、如总报价最低的高于拦标价,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候选人需调整项目单价,使算数合计与拦标价一致。

6、若全部报价人均高于拦标价且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7、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8、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9、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10、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11.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应含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7 月 17  日 13:30 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彩色盖章版扫描件报价文件。

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当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时,相关报价均无效。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关于电子采购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七、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低碳园总部中心22号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26235205

九、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邮编:51062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2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