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集团数据安全保障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8 09:18:31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燃气集团数据安全保障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或“采购人”)拟实施燃气集团数据安全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000-CIP20260034,现就本项目的服务通过公开询比方式择优选取服务单位,欢迎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燃气集团数据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4000-CIP20260034

3.项目概况:本项目立足广州燃气集团整体数据安全治理需要,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先行”的思路,面向集团开展数据安全体系规划,并优先在客户服务领域实施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及修复、数据分类分级和数据安全日常检查,系统落实监管检查整改要求,构建数据安全长效治理机制。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4.项目最高限价:560,000  元。

5.成交响应人数量:一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为燃气集团数据安全保障服务,包括:(1)风险评估及修复:对客户服务管理系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个人隐私合规审计,编制评估报告并跟进督促修复;(2)数据分类分级:完成数据资产盘点,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与管理细则,形成《数据资产清单》《数据分类分级清单》;(3)数据安全日常检查: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开展宣贯培训、应急演练与风险监测;(4)数据安全规划编制:制定集团数据安全3-5年行动计划。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 服务期限:项目总周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另提供项目验收通过后12个月免费质保期。

3. 服务地点:广州市。

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完全满足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全部要求;所有标“★”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主体、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下列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之一,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风险评估类);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CCRC)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风险评估)。

响应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扫描件。

(三)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四)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在《响应人声明》中声明: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处罚或列入失信记录为准);

4.被列入广州发展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6年  8 28 日09:002026年 9 3 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 9 4 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异议

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 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 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01室

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人:曹工

电  话:020-37850681

电子邮箱:caozheng@gdg.com.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