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香树岭风电场仿真建模试验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14:37:39重庆南川香树岭风电场仿真建模试验项目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各响应人:
重庆市南川区得榕吉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南川香树岭风电场仿真建模试验项目
2.项目编号: 2150-CIP20260080
3.项目概况: 香树岭风电场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48.3MW,安装3台单机容量2.5MW和12台单机容量3.4MW重庆海装双馈风电机组,分别由两条集电线路接入35kV高压室,站内配置一套思源清能SVG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为:正负10MVar。升压站通过1回110kV送出线路T接至110kV大宏香线路,长约0.3km。全部风机于2021年12月24日正式投入运行。
4.项目最高限价: 210万元。
5.成交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R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香树岭风电场的整站实测建模服务与惯量响应测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协调风电机组及SVG厂家提供控制器、ADPSS封装模型以及配合模型验证,完成场站机组机电建模及模型验证、SVG 机电建模和模型验证、场站等值建模和模型验证(以满足国网重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新能源场站仿真建模与惯量响应要求为准),具体要求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响应人应完成以上所有采购内容,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或现场实际的实测建模报告,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3. 服务地点:重庆南川香树岭风电场
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模型文件格式完整、结构清晰,符合电网调度机构上报要求;模型需通过国网重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或指定第三方机构审核,出具正式《模型验证报告》;具体要求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主体、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且CMA批准的或CNAS认证的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拟开展的仿真建模试验项目)。
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其中:承试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新能源项目整站实测建模完成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的扫描件,以及电网验收批复等证明材料。
(四)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处罚或列入失信记录为准);
4.被列入广州发展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6年 7月7日 15 : 00 至2026年7月14日 16 : 30 (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整(售后不退),询比采购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 ;开户行 ;收款账号: 。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7月15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六、异议
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 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 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广州发展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广州发展集团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36282832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3楼
采购监督机构: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37850851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发展中心31楼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采购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