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5 10:01:02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服务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

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拟建设一条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实现对白云恒运电厂的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供气。项目线路起点为唐阁路与拟建铁路东线道路交汇处的现有高压燃气管道,之后往南延铁路东线道路中央绿化带敷设至大朗东路路口,再往东延大朗东路中央绿化带敷设至恒运电厂西侧规划路路口,最后往北延规划路东侧人行道敷设进入恒运电厂。项目管道全长约2KM,设计管径D500×12.7,设计压力5.0MPa,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100万。

2、服务范围和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中内容及深度要求,编制《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以下简称“《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负责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上报政府审批部门并协助开展评估审查工作。如政府部门要求我司组织对分析报告进行专家评审,则由报价响应人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承担费用。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应包括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发布公示并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3、服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

3、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独立承接过至少一个油气类管线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或评估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详见合同。

四、项目报价原则

1、合同价款: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国家政策和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影响,报价人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费、办公室和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会议室用房、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现场的住宿费、电话通讯费及其他任何必要的管理费用等均含在合同总价内。合同价款在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发包人设估算价。

3、项目单位可参考相关收费标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开启报价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的有效报价响应人不足3家时,本次询价失败。有效报价响应人超过3家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估算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估算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由评审小组采用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先后确定排序的先后,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4、如报价最低的高于估算价,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估算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5、若全部报价人均高于估算价且不接受估算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6、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财务状况等。如成交人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报价文件不符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不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9、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2),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10、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每一页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业绩证明等资料、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2.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各响应人请于2024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0月30日 12时00分,自行到广州发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报名并及时下载询比文件。询比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2时00分。

、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4时00分前,逾期拒收。在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要求的报价文件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线下报价。

3、发包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异议处理

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结果的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3)。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0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51782569 

十、异议申诉

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4)。

十一、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850779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