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安保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0 13:14:40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25-2027年度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安保管理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有关询比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25-2027年度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1000-CIP20240024)
二、项目情况:
1.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内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属下的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等共15家单位所属的厂区和办公场所等区域的安保服务工作,安保人员配置总人数为198人。
2.项目计划服务期:项目承包期限为30个月。合同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期内按照1+1.5的模式确定实际的服务期,即:将合同期分为1个年度和1个1.5年度区间,在第一个年度的第10个月之前,由广州发展组织各单位分别对承包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若考核及格,则顺延至下一个合同区间;若考核不及格,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3.项目地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黄阁场站安保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南沙板头灰场安保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板头村得意电子厂斜对面;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小虎岛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小虎岛产业园,其他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四、采购限价:
本项目含增值税采购限价为人民币 3326.00万元(含增值税率6%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增值税采购限价为人民币3137.00万元。含增值税总价或不含增值税总价对应高于采购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响应。
五、响应担保
1、响应担保: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账号:665257736948。
2、缴纳形式及时间:响应担保必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规定账户(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将被作否决响应处理),或以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提交。不限制现金形式,接受保函、保险等。
六、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分公司响应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响应人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 ②持有广东省或其他省份、直辖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取得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扫描件)。
3.响应人业绩要求:响应人至少提供1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止已经完成或正在提供服务,且服务期已满一年的保安服务点,该保安服务点的保安人员配置不少于60人的业绩;
注:(1)必须是专业保安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响应人与委托方签订的保安服务项目合同(含有保安工作内容的物业服务项目或其它非保安服务项目不计算业绩);(2)分公司响应的,只认可分公司的业绩;(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服务期页、保安人数页、签字盖章页等页面)扫描件。若合同对保安人员数量未作约定的,须补充提供委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个产业园区、同一个厂区、同一个集团公司、同一个单位系统的服务点受托人分别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若响应人提出属于同一个服务点的,需由响应人提供相关的书面文字说明后方可认定为1个保安服务点,保安人员数量按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保安服务人员总人数计。
4.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前1个月(不含公告发布当月)在响应单位投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5.响应人已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的内容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657752726)。采购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采购文件领购结束后统一发至平台企业登记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3.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单位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2.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10月3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广州发展中心6楼2号会议室 。
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十、异议:
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提出(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 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 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响应。
十一、其他事项:
1.若因采购人的自身原因(如采购计划调整等)导致本项目的采购无法再继续推进,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终止采购,不论本次采购成功与否,采购人均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响应人中选与否,响应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成交,采购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平台上发布的同时,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响应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0-39912612
邮 箱:19040021@gdg.com.cn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3:00 ~ 16:30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迟工
电话:020-37608020
邮箱:gzjlzb@126.com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00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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