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S358省道拓宽项目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灵新大道六涌至八涌桥燃气管道工程、明贤学校红线外燃气管道工程涉河涌防洪评价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8 14:13:05

采购公告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 南沙区S358省道拓宽项目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灵新大道六涌至八涌桥燃气管道工程、明贤学校红线外燃气管道工程涉河涌防洪评价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工程采购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S358省道拓宽项目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灵新大道六涌至八涌桥燃气管道工程、明贤学校红线外燃气管道工程涉河涌防洪评价采购项目。
  • 项目简介:依据有关标准、规定及规划文件,编制本项目含需完成S358省道拓宽项目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灵新大道六涌至八涌桥燃气管道工程、明贤学校红线外燃气管道工程的防洪评价报告明细具体见用户需求书,判断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的影响,提出相关防治与补救措施。编制报告成果必须按照业主及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最终通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防洪评价的批复文件。
  • 项目类别
  • 采购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 项目地点
  • 服务项目地点:本项目地点处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本项目的服务类采购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开启各响应单位的总报价,开启拦标价,然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拦标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如报价最低的高于拦标价,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5、若全部报价人均高于拦标价且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6、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7、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文件所附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附件2)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询价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8、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9、如有必要,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查验成交人响应文件中佐证资料的原件。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依据有关标准、规定及规划文件,编制本项目含需完成S358省道拓宽项目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灵新大道六涌至八涌桥燃气管道工程、明贤学校红线外燃气管道工程的防洪评价报告明细具体见用户需求书,判断工程建设对河道防洪的影响,提出相关防治与补救措施。编制报告成果必须按照业主及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最终通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防洪评价的批复文件。

 

  • 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包含完成服务内容所需支出的各项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支付给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社会保险、劳保用品购买,管理费、服务费、经济补偿金、工伤、商业险、残障金、加班超时费用、医疗期间造成费用、工会费、外地员工调配等各项费用。

请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报价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采购控制价
  • 拦标价:本项目设置拦标价,并在所有响应人的报价开启后公布。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项目实施资质要求: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 响应人近三年来在广东省有不少于2项已成功的涉河项目防洪评价业绩,需列明项目名称、时间、规模、负责完成的主要人员和工作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

 

  •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4-10-09 09:00

  • 公告结束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4-10-15 09:00

  • 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1、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2、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已注册为“响应人”或“供应商”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当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时,相关报价均无效

  • 响应文件内容、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

提交的报价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情况)等以及为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报价响应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

报价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纸质文档后,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密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响应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 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邮编:511458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23398282 邮箱:3203643338@qq.com

  • 其他说明
  • 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4楼,邮编:511458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4687891

  • 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邮编:510623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2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于周一至周五 8:30∽12:00 / 14:00∽17:30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发包人: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 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