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管材监造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8 08:50:21

询价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管材监造项目(项目编号:4000-CIP20240026),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对发包人所需的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直缝埋弧焊钢管生产(含钢管防腐)的全过程进行驻厂监督,并对监督检验工作的质量负责。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湖南胜利湘钢钢管有限公司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具有设备监理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标的:对发包人所需的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直缝埋弧焊钢管生产(含钢管的防腐)的全过程进行驻厂监督,并对监督检验工作的质量负责。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报价人履行本项目监造服务的全部费用。驻厂监督人员的劳动报酬、履行合同的各种补贴、奖金、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食宿费、工作所需的设备、小工具、劳保、医疗、各种社会福利和保险、税/费等均由报价人承担。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开启报价,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3、经评审,满足询价文件第二条“资格条件”和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要求,评审价格(评审价格取经算术复核的含税总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所有评审价均高于本项目预算的,则将所有响应人的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序,最先接受项目预算且相应调整总报价的响应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全部报价人均高于本项目预算且不接受项目预算,则本次询价失败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评审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5、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成交人应及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查收《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7、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8、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5311500分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报价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否则其报价均无效。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八、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03

邮编:510623

联系人:冯工

电话:020-37852137

九、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电话:020-37850779

联系人:吴工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

邮编:510060

联系人:何工  

电话:37852132

邮箱:hehuan@gdg.com.cn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