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220kV及以下公用设备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5 10:12:28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220kV及以下公用设备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
询价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采购人拟实施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220kV及以下公用设备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全厂GIS设备、220kV避雷器、#1、#2发电机封闭母线、6kV开关进行运行中局部放电测试及线路避雷器运行电压下的交流泄露电流带电测试工作。承包方按照有关规程和技术规范标准对中电荔新220kV及以下设备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技术要求具体内容需响应人报名通过后自行下载询价文件查看。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须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3、响应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二级及其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其以上)。
4、响应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止,具有至少1个 300MW(含)以上火电机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完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包含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显示承包范围、机组类型、装机容量)、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均视为没有提供该业绩)。
5、响应人已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盖章《响应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项目报价原则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各报价响应人报价文件需按照附件格式报价(以附件形式上传),以含税固定总价报价,含增值税税率6%,报价不受物价、政策变化、技术服务方案与现场情况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已包括报价人履行合同相应内容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报价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福利、加班及其他管理费用等。项目不含税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2.1 响应人不符合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
2.2 响应人未对全部询价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存在少报、漏报或报价为零等情况;
2.3 响应人未按本询价函第六条“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
2.4 响应人报价错误,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资格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10时00分至2023年8月21日9时00分,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须在报名前前往平台完成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四、答疑和澄清
采购人对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及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上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约束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响应人对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如有必要对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采购人将于收到问题之日起1日内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送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至每一个潜在响应人。
五、开启与评审
1、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文件。
2、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
3、评审小组对各响应人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满足本询价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的为有效响应人;若有效响应人不足3名使得项目明显缺乏竞争的,则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4、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价格【经算术复核的含增值税报价】最低的合格报价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价格相同的,以有效业绩数量多者排先。评审价格和有效业绩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排序的先后。
六、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和推荐情况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则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则本次询价失败。
2、如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高于本项目估算价时,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结果排序依次进行二次议价,经双方达成一致后成交候选人可通过价格确认方式调低报价。
3、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4、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在规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以含增值税总报价进行签约,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或合同章后正式生效。
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如响应人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发包人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招标采购活动资格。
七、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响应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人以含增值税报价在电子采购平台填写报价。
2、各报价响应人需自行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查看相关内容,报价文件需按照询价文件附件格式进行编辑,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2.1附件1响应人声明;
2.2附件2报价函;
2.3附件3资质文件;
2.4附件4业绩证明文件;
2.5其他报价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报价文件须制作成盖章版的纸质文档后,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0时00分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报价文件。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2690988-3309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操作及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进行咨询。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