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11互联互通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公路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5 13:28:51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 S111互联互通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公路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 采购项目,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采购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S111互联互通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公路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根据设计方案,S111互联互通中压燃气管道工程规模为直埋敷设PE管De250-210米,定向钻PE管De250-570米,全线在S111省道敷设。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投标人经营或业务范围包括咨询服务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近三年(即2021年4月至今)完成类似涉公路安全技术评价项目不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文件及路政主管部门批复许可文件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标的:S111互联互通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公路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项目,报价应为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等。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进行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开启报价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不含税金额报价最低的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报价超出市场价,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4,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6、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7、如供应商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发包人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可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发包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集团。

六、其他说明

发包人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签名盖章,提供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年(即2021年4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3)、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10 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截止时间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已注册为“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4、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           邮编:511458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34684301

邮箱:yangbai@gd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