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燃气检测部分辅助业务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0 09:55:07

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燃气检测部分辅助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燃气检测部分辅助业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010-CIP20240003),现就本项目采购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燃气检测部分辅助业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4010-CIP20240003    。
(三)项目简介:表具业务辅助、综合业务辅助服务等服务。
(四)项目内容:
表具业务辅助。根据采购人表具相关工作安排,开展表具的拆卸、安装、运输、清洁、刷漆、维护等工作。综合业务辅助服务 前台资料处理、数据处理、仓库管理、检测辅助等。
(五)项目地点:广州市。
(六)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93.00 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二、资格条件(资格后审)
(一)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依法经营。
(二)响应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四)响应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是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中级职称,且同时持有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响应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五)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六)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一是表具业务辅助工不少于6人。二是综合业务中,前台资料处理员1人;数据处理员1人;仓库管理员1人;检测辅助3人。
(七)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合同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一)合同有效期:202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合作方式:采购人与响应人签订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按照《燃气工程安装维修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对响应人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被考核分数低于85(含85)分或单月分数低于75(含75)分的,采购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不就此提前终止向承包单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将本项目发包给下一候选人,因调换承包方所引起的服务费用增加以及造成的损失由当前承包方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减。
四、承包方式
(一)按采购人提供的《任务单》内容包工、包料(除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外)、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工期、包干方式承包。承包范围内验收、组织和协调。
(二)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项目费(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管理费、税金等各项费用,即全费用单价。
五、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申请类型请选择“响应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询比文件获取
(一)询比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 10 日9时30分至2024年7月 17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
(二)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响应人应在发售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询比文件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882616;
摘要: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燃气检测部分辅助业务服务项目询比文件费用。
八、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九、报价文件要求
(一)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响应表、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情况)、业绩证明材料、以及为满足询比文件评审要求报价响应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
(二)报价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纸质文档后,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报价文件。
十、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及交纳时间:响应保证金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询比文件规定账户,响应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账号信息如下:
(一)收款人: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三)账号:3602000119200882616。
十一、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价响应人与其他报价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十二、异议处理
(一)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
联系人:谢晓珊
电话:020-3235535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询比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响应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三)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发展中心 23 楼
邮编: 510623
联系人:刘工
电话: 020-37852032
十三、其他事项
(一)对询比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响应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
联系人:胡移山
电话:020-32355207
邮箱:huys1@gdg.com.cn

采购方: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