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沙太北分布式能源站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2

发布日期:2019-03-25 16:49:47

广州燃气沙太北分布式能源站项目EPC总承包补充公告2

 

现对2019年3月22日发布的广州燃气沙太北分布式能源站项目EPC总承包补充公告的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原补充公告: 3.4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信息登记手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其在投标人本单位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社保。

修改为:3.4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信息登记手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含联合体)的在职人员(需提供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社保)。其中,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二、原补充公告:资格审查评审表 4 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信息登记手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其在投标人本单位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社保。

三、修改为:资格审查评审表 4 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信息登记手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含联合体)的在职人员(需提供2018年9月- 2019年2月的社保)。其中,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本项目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公布信息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的规定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