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及发展中心客运服务采购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2 15:29:17

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及发展中心客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000-CPB20210011)变更公告(二)

 
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及发展中心客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000-CPB20210011)招标公告于2021年8月16日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现发布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及发展中心客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000-CPB20210011)变更公告(二)(以下简称“变更公告(二)”),对本项目内容作以下变更: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变更为以下内容:
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本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承诺,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没有参与投标,且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
五、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若本公司与招标人或招标人属下企业有签订合同的,没有发生本公司履行该类合同违约行为。本公司没有被招标人或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二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作相应修改,与之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变更公告(二)为准。除2021年8月31日发布的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及发展中心客运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一)和本变更公告(二)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