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供应商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招标采购活动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8 17:29:52

关于取消部分供应商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招标采购活动资格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发展供应商管理,加强供应商产品质量及履约表现与招标采购的动态结合,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经研究,现拟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家单位列入广州发展不良供应商名单。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主要违规事实:经调查,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为“珠江电厂加装储能调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2110-APB20190007)”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久未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2019年4月修订稿)第三十七条规定,给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处理措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家单位列入广州发展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的招标采购活动资格1年。

特此通知。     

注:供应商处理期限满后,供应商可以向相关公司提出整改验收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解除。                            

 

 广州发展招标管理部

                                   2021年10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