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企业办公物料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5 20:40:08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企业办公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企业办公物料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企业办公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印刷喷绘用品、企业办公物料用品设计与制作、运输和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3. 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具备国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企业办公物料制作服务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16年6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3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

3.4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6日,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 40000元人民币(大写: 肆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3个工作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9609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评标室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开标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5.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v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

招标人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

电话:020-37852015

传真:020-87768283

传真:020-37852015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 huangxy@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