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电厂5万吨煤码头结构检测项目邀请函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5 16:03:13

关于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珠江电厂5万吨煤码头结构检测项目邀请招标的公告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拟就珠江电厂5万吨煤码头结构检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 项目名称:珠江电厂5万吨煤码头结构检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 本次邀请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及内容:

范围:珠江电厂5万吨煤码头结构整体检测。

内容:广州珠江电厂煤码头位于珠江口西岸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于1993年竣工,码头全长290.80米,包括原有250.08米和40.00米延长扩建段,码头宽27.20米;引桥长108.74,宽16.00米。码头原有截面600mm×600mm预应力混凝土斜桩14根,φ1000钢管桩90根;延长扩建段采用φ1200大管桩30根;引桥φ1000钢管桩39根。码头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至今已有15年,为进行码头超能力靠泊论证工作,现拟对5万吨煤码头及其引桥进行全面检测,为码头超能力靠泊论证工作提供依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2 项目地点: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生产区域。

2.3提供服务的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50个工作日,(工期计算以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到本项目竣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为准。

本服务需提供检测成果报告12份,电子成果1份。

3. 招标要求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资质证书及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相关结构检测的业绩证明材料,共1项以上(含1项)。以上业绩须提供含服务范围、内容、期限、业主单位等主要条款的合同复印件。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公示期:2017年12月5 日至 12月 10日(6个日历天)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南沙区环市大道北环发街1号燃料生产综合楼402

联系人:杨裕杰

电话: 020-39000219  传真:020-84680809   邮箱:yangyj@gdg.com.cn

技术联系人:高钰森020-39000191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