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4 16:25:23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保安服务项目

2. 本次招标内容:

2.1 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属下的广州珠江(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等共9家单位所属的厂区和办公场所等区域的保安服务工作,保安人员配置总人数为179人。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承包年限:保安管理服务承包期限为2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中标单位分别与南沙产业区9家委托单位签订保安服务项目委托合同。自2018年1月1日起为第一个服务期限,为期一年,以此类推。合同首个服务期限期满前3个月,由甲方组织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若经考核不及格,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亦同意不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若考核通过,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本合同条件执行下一个服务期限。

2.3 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地点及方式: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黄阁场站保安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南沙板头灰场保安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板头村得意电子厂斜对面,其他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

3. 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分公司投标的,除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等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及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2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分公司投标的,以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准)。

3.3 投标人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投标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不曾有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保安服务质量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发生(投标人提供承诺)。

3.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结冻及破产状态,近3年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3.6 投标人必须有2016年1月1日至今已经完成或正在提供服务的不少于10个保安服务点,其中60人(含60人)以上的保安服务点不少于3个且保安合同服务期限必须大于等于一年;

注:(1)同一个服务点不同年度的保安服务合同按一项业绩计算;(2)分公司投标的,只认可分公司的业绩;(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对保安人员数量未作约定的,须补充提供委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个产业园区、同一个厂区、同一个集团公司、同一个单位系统的服务点受托人分别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若投标人提出属于同一个服务点的,需由投标人提供相关的书面文字说明后可认定为1个保安服务点,保安人员数量按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保安服务人员总人数计。

3.7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该人员在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或在购买标书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在注册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电子商务部020-66341904)。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条件”所列资料复印件(原件核验)到现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1月24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10个日历天)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收款账户: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将由财务人员直接推送至注册报名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5. 资格审查方式

5.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5.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成功。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8.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11室

9. 本公告在 ①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②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debidding.com);③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电话: 020-66341901                                  

传真:  020-66341712

电子邮箱:   58713150@qq.com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北区(招标三部)                         

邮编:510045                               

 

招标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9912612                               

传真:020-399126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2楼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