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09 17:09:0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业主”或“甲方”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委托,现对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协助珠电煤码头#1泊位、#2泊位煤船靠离泊,协助卸船机卸煤约1200万吨/年,协助推扒(土)机清舱约120万吨/年、煤场推煤约150万吨/年,协助斗轮机堆/取料作业及Z#1、Z#2、Z#3泊位装船机装船出库,协助输煤系统胶带机巡检,协助废水处理,协助装船码头出库煤炭封舱,协助珠电卸船、出库、入炉煤炭采样、封存、留样、送样和清样,协助外港码头(含公共码头和电力集团下属电厂码头)完成约1000万吨煤炭监卸、监装、煤场巡检、驳船封舱等相关工作以及发包人安排的相关其他临时性生产任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2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  服务期限:两年,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为第一个服务年度。第一个服务年度期满前,由发包方组织对承包方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若经考核不合格,发包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无需向承包方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亦同意不就此向发包方主张任何权利。若考核通过,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须按本合同条件执行下一个服务年度。人员按合同要求提前15天到位、交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注册资本为外币的以开标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折算。

3.3  投标人于201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在电厂、港口、码头、煤场之一的区域,承包港机设备或输煤设备的运行操作服务工作的业绩(指对设备进行操作、巡视、巡检、巡查、运行监护或者类似运行技术服务)。

       以上业绩须提供:①至少1份体现其承包港机设备或输煤设备运行操作服务的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可屏蔽合同价格),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经委托方盖公章确认的、投标人实际履行该合同的业绩证明原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报名窗口(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注:

      (1)潜在投标人在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注册(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指引),并能确保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中成功选择其为投标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能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登录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infoId=465722&channelId=938下载;

      (3)本项目从公告发布次日起接受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并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二十日(日历日)。

      (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整),递交方式如下:

6.1  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其基本帐户划出最晚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存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东宝大厦支行

       帐  号:44001400115059332288

       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或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密封在唱标信封当中,同时上述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也应该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是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开标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项目的第一阶段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公开进行;第二阶段的开标会时间和地点可参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今日交易活动中公布的信息(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按交易中心通知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但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注:关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今日交易活动中公布的为准,详情请登录“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2/fwzn_jyhd.jsp?siteId=1&channelId=694”进行查询。

9、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查验投标人投标资料原件,若投标人不能举证所供材料属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若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发布。公告信息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公布的为准。

12、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监管单位: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4楼

电话:020-37850723   邮编:510623  

 

招 标 人: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19号燃料生产综合楼402室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20-39000217

邮    箱:yangyj@gdg.com.cn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66341901/66341905

传    真:020-66341712 

E-mail: 58713150@qq.com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