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2x40MW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项目运行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2 10:32:03

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2×40MW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项目运行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2×40MW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项目运行辅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称: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2×40MW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项目运行辅助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879988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 020-37850779

  • 服务地点:

运行辅助服务地点为: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技术产业园高湖路285号。

  • 服务期:

总服务期为12个月+12个月(先按12个月进行服务,后12个月通过项目业主考核后延续),从中标单位开始提供服务起计。

  • 项目概况: 
  1. 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2×40MW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项目运行辅助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
  2. 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有限公司已建成2套40MW级燃气-蒸汽联合机组,双压自然循环、不补燃余热锅炉和单缸单抽凝汽式汽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实现供热、供电、供冷三联供。每套机组包括1台燃气轮机发电机组、1台余热锅炉和一台双压(含补汽)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天然气作为单一燃料,年运行小时数8000小时。已建成1台18t/h燃气锅炉和2台以蒸汽溴冷机作为主机的集中制冷(换热)系统(仅供厂内使用)。集中制冷(换热)站设立在厂区内,并以蒸汽溴冷机作为主机,项目详细情况见需求方案。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选定有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承接广州发展太平能源站2×40MW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项目运行技术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1辅助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电厂范围内的燃气轮机及其附属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燃气锅炉系统、汽轮机系统、发电机组、汽水系统、电气系统、天然气调压系统、热控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补给水系统、空压机系统、工业生活水系统、消防及消防水系统、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暖通系统、供热系统(厂内部分)等设备其及辅助系统。

2.2投标人配备运行辅助服务工作要求:

2.2.1投标人负责或辅助项目业主能源站区域内机、炉、电、化、燃料、环保等工艺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服从项目业主及部门管理,按照项目业主运行部要求执行各项运行操作、运行监视、运行调整、运行分析、隐患排查、安措布置、事故处理、班组建设、安全管理等工作。

2.2.2 投标人运行辅助人员纳入项目业主安健环管理、生产运行管理体系,按照项目业主安健环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制度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如投标人人员出现违反项目业主制度,项目业主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项目业主制度进行处理。

2.2.3 投标人运行辅助人员须服从项目业主技术监督管理,落实部门及公司各项技术监督措施。

2.2.4 投标人运行辅助人员须按项目业主要求开展小指标竞赛和节能降耗活动、运行岗位的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2.2.5 投标人运行辅助人员须按照项目业主有关要求开展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工作。

2.2.6 投标人运行辅助人员安排发生变化,应及时向项目业主报备,且不能影响生产运行工作。

2.2.7 投标人必须为运行辅助人员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对造成的损伤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2.2.8 因投标人运行辅助人员人为误操作或不服从招标方管理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保指标超标及经济指标恶化等情况,投标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补偿项目业主的损失。

2.3 运行辅助人员要求

2.3.1本次项目业主要求的运行辅助人员岗位为运行主控和运行助控,投标人安排的运行辅助人员需经项目业主面试、上岗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才能担任相应岗位。

2.3.2运行主控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从事火力发电厂运行主控或类似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3.3运行助控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火力发电厂运行助控或类似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3.4如项目业主倒班方式采用“四班三倒”,则投标人提供运行主控不超11名,运行助控不超5名,项目业主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投标人调整运行倒班方式及人员调整。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需求方案中约定的内容。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2.投标人必须自2018年1月至今具有1项同类型机组运行类似业绩,相关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需至少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部分(如合同封面、能清晰显示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工作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六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公告发布日期、办理CA证书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121030分至20241121500分(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注: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时间。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3.办理CA证书

3.1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2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3.3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16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6.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1天以上)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等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93】万元(含6%增值税,12+12个月,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

其他事项

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如果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发展能源站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