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6 17:07:38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即EPC总承包合同签订完成到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并向甲方提供1套图形算量(广联达)、2套计价软件(博微和广联达)及相应定额书籍等。(具体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2项目计划服务期:本合同服务工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竣工决算为止。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规模单个工程总投资或造价送审金额或竣工结算金额达20亿元,或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燃气电厂、热电联产电厂、核电厂、水电厂等大型发电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具备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能清晰显示业绩规模、投资、造价咨询服务类型等)。

3.3投标人拟委派的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以上职称及8年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以发证之日算起),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单个工程总投资或造价送审金额或竣工结算金额达20亿元,或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燃气电厂、热电联产电厂、核电厂、水电厂等类似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具备上述资格及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收款账号:0200006309067043940。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及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中电荔新生产调度管理中心3楼303评标室。

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开标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将其列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控范围招标活动的投标资格。

15.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jz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郑工

电话:020-66263666转8512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温涌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项目联系人:曾工、方工

电话:020-87575800-843、020-87575800-838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