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电煤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3 10:53:59

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4-2025年度电煤检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电煤检验服务

2.本次招标内容:

2.1为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荔新”、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两公司合并简称“珠东电”2024年至2025年度电煤提供第三方煤炭检验服务,及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简称“珠电”)取样服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各标业务量预估、工作范围及方式最高限价、如下:

标包

项目内容

预估业务量2024年至2025年

工作范围及方式

投标总价最高限价

:2024-2025年度荔新入厂煤检验服务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电煤

约420万吨/2100个

每驳船1个煤样,对电厂采集的样品进行制备、缩分和化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机采故障时每月不超3次人工采样。合同期内对采样、分样设备及存样工具进行1次偏差实验检测标定。

荔新电煤单价最高限价为431元/样。(预计420万吨,折合约2100个样品)

标包一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90.51万元。

:2024-2025年度珠东电入炉煤检验服务+珠电取样服务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入炉煤

约520万吨/2190个

每天3个班次,每班1个煤样,对电厂采集的样品进行制备、缩分和化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合同期内对采样、分样设备及存样工具进行1次偏差实验检测标定。

1.珠东电入炉煤单价最高限价为405元/样。(预计样品个数2190个)

2.珠电取样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为3.5万元/月。

标包二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72.6950万元。

 

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取样服务

24个月

珠电码头:(1)驳船装船3个泊位,收集、盲样保管机采样品,定期清理。若机采设备故障,进行人工采样。(2)大船卸船采样机故障时进行复位。(3)珠江电厂入炉煤取样。(4)按要求及时寄送样品,做好存样间管理及监控,处理废弃煤样。(5)采样设备的巡查。(6)带领客户指认堆场等其他临时性任务。

 

注:合同期间招标人不承诺合同保底量。

本项目共分为2标包投标人可选择单个标包或者全部标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选择的标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一标包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按标包1、标包2依次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标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标包2的评审,如综合评分仍为第一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个标包由其标包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2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至2025年12月31日。计划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适用于全部标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无出现过因检验检测质量事故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的情况,也无出现过违法行为的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参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招标采购活动资格的限期内。(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5要求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具备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CMA资质认定证书(含证书附表),需提供证书(含证书附表)扫描件。

3.4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含证书附表),需提供证书(含证书附表)扫描件,且CNAS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氢;以上检验指标须具有按GB标准检测的范围。

3.5 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煤炭检测服务业绩, 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条款、签名盖章页等);业绩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含子公司、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而不是投标人的关联公司或其他合作方)。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10179:002023102317:00,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标包(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州银行森保支行;收款账号:800112695103015。注:(1)汇款人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人,汇款时请务必在摘要中写明项目招标编号+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标明公司全称(2)招标代理只按照公司抬头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3)投标人需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标书费审核环节上传转账凭证。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7.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总额为4.8万元(大写: 肆万捌仟元整),其中标包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万元(大写: 壹万捌仟元整);标包二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大写: 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2.4本公告在同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郑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电话:020-37850480 

电话:1325057986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dynjlzb@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70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邮编:510665

邮编:510653

 

 

 

附件1:

异议

致:招标人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或者: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异议提出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