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荔新航线煤炭配送驳船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9 12:39:07

2024-2025年度荔新航线煤炭配送驳船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4-2025年度荔新航线煤炭配送驳船外委项目(项目编号:3010-CPB20230003)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荔新航线煤炭配送驳船外委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三条航线,分别是珠电码头至荔新码头航线(下称:珠电荔新航线)、外港至荔新码头航线(指新沙、海昌、西基三个码头,下称:外港荔新航线)、高栏码头至荔新码头航线(下称:高栏荔新航线)。荔新航线煤炭配送驳船外委,每年运量约180万吨,分配入围的船务公司承运。入围单位将同时作为招标人直销航线备用运力。但合同期间招标人不承诺运量保底量和各码头运量分配比例,招标人将根据电厂的用煤需求、船舶的调度、码头的生产等实际业务情况安排其承运荔新航线运量。

2.2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提供服务的地点:驳船配送起点共三处,分别为珠电码头、外港(含新沙、海昌、西基,下同)、高栏港;驳船配送终点为荔新码头。

2.4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确定1至5家入围单位为中标人。

通过资格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根据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综合得分排序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8.7款),按以下情形定标【注:以下情形中所指的“入围单位”(包含入围首选单位、入围备选单位)及“中标候选人”均须满足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含60分)”的前置条件(以下简称“前置条件”),不满足者须从入围单位名单及中标候选人名单中剔除)】:

  • 若合格投标人家数超过7家(含7家),则确定1至5家入围单位为中标人。此时,综合得分前三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入围首选单位;第四、第五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入围备选单位;第六、第七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第六、第七中标候选人;
  • 若合格投标人为6家,则确定1-4名入围单位为中标人。此时,综合得分前三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入围首选单位;第四名若满足前置条件则为入围备选单位;第五、第六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第五、第六中标候选人;
  • 若合格投标人为5家,则确定1-3名入围单位为中标人,此时,综合得分前三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入围首选单位;不设入围备选单位;第四、第五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第四、第五中标候选人;
  • 若合格投标人为4家,则确定1-2名入围单位为中标人,此时,综合得分前两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入围首选单位;不设入围备选单位;第三、第四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第三、第四中标候选人;
  • 若合格投标人为3家,则确定1名入围单位为中标人,本项目确定综合得分第一名若满足前置条件则作为入围首选单位,不设入围备选单位,第二、第三名中满足前置条件者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 若合格投标人小于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因此否决全部投标时,招标失败。若合格投标人小于3家但评标委员会仍推荐有中标候选人时,取其为中标人中的入围首选单位,不设入围备选单位及其他位次的中标候选人。

注:若因中标候选人家数为0,则本次招标失败。

2.5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运输价包括但不限于油料消耗、人工成本、煤码头服务费、港务办单费、驳船折旧费、管理费用、海事签证费、驳船保险、维修费、税费、运输损耗及其他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且包括了完成本合同的一切费用。运输价为人民币含增值税价格。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具有珠三角的内河普通货物运输权;(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珠三角的航区驳船运营权,所有服务本项目营运驳船须具有A、B航区驳船运输资质;(提供有效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第2页或《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扫描件)

3.4投标人必须为所有服务本项目营运驳船购买了财产保险;(提供保险单扫描件,保险须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止至少完成过一项驳船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签名盖章页等))业绩签订必须为投标人,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合作方。

3.6投标人具备煤炭内河运输用途的自有自卸船载货吨位不低于1000吨,且可控(含自有)运力的载货总吨位不低于5000吨。自有运力须提供有效的《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前四页扫描件或有效的《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第1、2、5、11页扫描件,运力以《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B级载货吨数为准。自有运力《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经营人或所有人登记信息应为投标人公司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可控运力须提供合作方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条款、签名盖章页等)扫描件,可控运力《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经营人或所有人登记的信息应为合作方公司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名;(提供扫描件)

3.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3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8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31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具体操作如下:

5.2潜在投标人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注册(已经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支付标书款),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支付标书款(供应商注册和支付标书款方式请登陆“https://www.gzebid.cn/#/category/articleList?categoryId=190000”自行查询)。有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注册及招标文件发票等事宜,电话:400-150-3001,客服QQ:3151435402。

潜在投标人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述报名登记及标书款支付事宜后,应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标书费审核环节上传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付标书款的购买招标文件支付凭证,并递交审核,审核完成后,潜在投标人可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册类型”请选择“投标人”),已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任一采购组织注册成“投标人”或“供应商”身份的可直接登陆,无须重复注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人注册时,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册类型请选择“投标人”。已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任一采购组织注册成“投标人”或“供应商”身份的无须重复注册)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没有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超过60分(含60分)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119 9  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2号会议室

温馨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作为解密的备选方案(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电  话:020-3785078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7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27房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546109

电子邮件:gmetb2@126.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020-37850779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