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完整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3 15:16:11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就 管道完整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管道完整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4940-CPB20230024)

2.本次招标内容:

2.1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管辖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道总里程约300公里(具体以合同截止日期前,在役管线的实际里程数为准),参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 32167-2015)要求,完成管道完整性信息系统建设,包括管道数据采集与整合、高影响区识别、风险评价、完整性评价、风险消减、维修维护以及效能评价等内容,为了实现对管道完整性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将管道完整性管理标准、制度和相关表格固化、落实到系统内,使公司管道完整性管理实现合理、有效的运行,提高管道管理水平、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具体工作事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平台全部任务建设,实现管线数据收集、整合、入库、分析、展示等功能。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240 万元(含税)。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7 月 14 日 8 : 00  至2023年 7 月 21 日 17  00 ,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分公司 ”),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30000.00 元人民币(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8月 3 日 09  30 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网上开标大厅。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1号会议室(涉及现场演示环节,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前到场外等候)。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5.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38283290

传真:/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号首层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