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珠电码头港池水域疏浚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5 16:30:56

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就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珠电码头港池水域疏浚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珠电码头港池水域疏浚维护项目/(招标编号3030-PPS20230076

2.本次招标内容:

2.1施工位置:本疏浚维护项目水域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北环发街1号的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厂区及珠电进港航道内,坐标为北纬22°49′10″,东经113°34′15″,环大虎岛西侧公用航道岸侧,面对大虎山;后方是珠江电厂;西侧为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卸船码头为东西走向,装船#1~#2泊位为东西走向,装船#3泊位为南北走向。

2.2 施工范围:珠电码头港池水域疏浚维护,疏浚范围为:珠电码头卸船#1、#2泊位和拖轮泊位的港池水域,装船#1、#2、#3泊位和空载待泊K1、K2、K3泊位的港池水域。

2.3服务期限:本疏浚项目承包服务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的施工区域范围(包括珠电码头卸船泊位、拖轮泊位、装船泊位、K1~K3空载待泊泊位等相关泊位港池水域)和施工日期,由发包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并提前与施工方做好沟通协商,施工方按协商要求及时做好相关疏浚维护工作,施工计划详见技术要求。

详细服务内容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的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

3.3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声明)。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6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7、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投标。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11室。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2.4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 39000156

传真: 020- 84680809

电子邮箱: dengshn@gdg.com.cn

联系地址: 广州南沙区环市大道北19号燃料生产综合楼

邮编:511457

 

招标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