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生产及机房环境设备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8 17:04:26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就 2022年度生产及机房环境设备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4000-CPB20220030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生产及机房环境设备技术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生产及机房环境设备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数据库、中间件、机房环境、消防设备等进行保养,并提供检测、保修服务,以保障招标人应用系统的正常运作,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取得Checkpoint防火墙、联想、深信服、上讯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3投标人声明格式)。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1290000 至2022年1261700,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标书款缴纳:标书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转账,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 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招标人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 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 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12209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一燃气供水大厦906评标室。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在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一燃气供水大厦906评标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若到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 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格式详见附件3:异议书格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2.4.本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37852161

电子邮箱: dengxm@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