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2023-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7 17:44:43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就  广州发展2023-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2023-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项目依据服务区域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广州发展2023-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中心城区)】:广州中心城区共有17家企业约226台车辆的维修服务,约322.05万元;

第二标段【广州发展2023-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南沙片区)】:南沙片区共有9家企业约51台车辆的维修服务,约72.675万元;

第三标段【广州发展2023-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增城区东部燃气)】:增城区东部燃气共1家企业21台车辆的维修服务,约29.925万元;

第四标段【广州发展2023-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增城区中电荔新)】:增城区中电荔新共1家企业8台车辆的维修服务,约11.4万元;

第五标段【广州发展2023-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花都区)】:花都区共有2家企业约11台车辆的维修服务,约15.675万元;

2.2项目规模:本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计划在广州市中心城区、南沙片区、增城区和花都区各选定几家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其中广州市中心城区3家、南沙区2家、增城区东部燃气1家、增城区中电荔新1家、花都区1家)。具体维修项目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小修、总成修理、车辆大修和事故修复,提供每月定期上门车辆检测及驾驶员培训、拖车及救援服务,代办年审和其他相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等,中标维修企业需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公司按其市场价定损原则核定的价格作为车辆维修结算价等。

2.3服务范围: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大修、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车辆专项修理、提供每月定期上门车辆检测及驾驶员培训、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代办车辆年审、季度检审等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4本项目维修服务费由维修项目工时费和维修材料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维修项目工时费按照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即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1-20%);维修材料费按照投标人维修材料市场价(不高于“进货价+15%”)提交评估,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标维修企业需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公司按其市场价定损原则核定的价格作为车辆维修结算价等。

2.5本项目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选定本项目五个标段的维修服务单位。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含合同期内新增下属企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6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9个月,合同执行满9个月后由合同甲方按照《广州发展2023-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年度考核评分表》对承包维修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继续执行车辆维修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承接过车辆集中维修服务的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1.以上没有明确标段号的条件同时适用于本项目个标段;

2.本项目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标段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标段的全部内容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请于2022年11月18日00:00至2022年11月28日17:00,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其他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整。(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657752726。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需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然后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开标。

8.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10,000 元人民币;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5,000 元人民币;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3,000 元人民币;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1,000 元人民币;第五标段投标保证金2,000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金投标。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120209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1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如果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5.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在合同签订前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料、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资格将被取消。

1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37850822

电子邮箱: caozq@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迟工

电话:020-37608020

传真:020-37604619

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

邮编:5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