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风电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供应商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3 15:17:14

~广州发展风电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供应商库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风电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供应商库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单位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风电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供应商库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785106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liuhx@gcbidding.com
联系人:柳汉鑫、唐苏辉、池锦俊、吴松浩        联系电话:15013911511(柳汉鑫)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020-37850890
三、项目所在地:甲方指定国内项目地
四、项目概况:
4.1建库目的: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属下企业的广州发展风电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供应商库项目招标征集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服务单位,并组建上述项目的供应商库。
4.2库内成员服务范围: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属下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非法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风电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招标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4.3本项目供应商库产生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取6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建立广州发展风电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供应商库。中标单位确认后,再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本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发出项目询价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密封报价,完全响应询价文件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为该单项技术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的承接单位。入库单位不足4家本次招标失败,入库单位4家或以上、不足6家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入库单位数量。
五、服务类预选供应商库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本供应商库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叁年。招标人按《预选供应商管理规定(试行)》(广州发展风电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预选供应商库框架协议附件二)对中标人进行管理,招标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如政府政策变动,则合作协议将作相应调整。
六、投标人合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6.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的内容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注册方法详见平台网站的《注册操作指引》。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6月13日18时00分至 2022年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
8.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收款账号: 3110910037672209396 。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8.3办理CA证书
8.3.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8.3.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8.3.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九、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资格审查方式:
10.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4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10.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开标大厅。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在开标会议室(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六楼2号会议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若到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提前与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并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十五、其他事项
15.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招标结果。
15.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5.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其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其集团公司投标。

十六、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