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4年度南沙油库清罐企业库建库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9 16:53:57建库公告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现公开征集“2021-2024年度南沙油库清罐企业库”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2024年度南沙油库清罐企业库
二、建库单位: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巢工 联系方式:020-84686825
三、建库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 工 联系方式:020-87575800-838
四、建库内容:本次公开建库拟确定3家清罐企业作为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南沙油库清罐服务单位。
五、具体项目确定清罐企业方式:入库单位在库期间应接受建库单位的管理,除特殊情况外,提供具体项目清罐服务的企业将在清罐企业库中通过摇珠的方式随机产生。
六、清罐企业库有效期:本次公开征集的“2021-2024年度南沙油库清罐企业库”有效期暂定三年,自清罐企业库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如有入库单位被剔除出库或因工作需要,建库单位有权在本次申请入库单位中自行择优选取单位补充,服务有效期限与本企业库有效期一致。若本库期满后,新库尚未建立,建库单位可继续沿用本库至新的企业库产生,费用按本库计费标准结算。
七、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参加入库申请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应包括油罐清洗,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显示具体范围应提供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公司基础信息的网页截图;
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3年独立完成至少1万立方或以上石油化工类储罐清洗合同业绩,需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首页及盖章页复印件;
4.申请人已按照入库资格审查文件附件4的内容签署盖章《申请人声明》;
5.申请人已按照入库资格审查文件附件5的内容签署盖章《申请人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入库。
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本次建库采取资格审查、择优方式确定入库单位,资格审查及择优工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本次建库最多选取3家入库申请人入库。首先对入库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库申请人大于3家,则按择优评分表评分排序选取前3家入库;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是2-3家,则全部入库;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库申请人少于2家,则建库失败,重新邀请企业入库,进行二次建库。
2.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建库单位有权到入库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建库单位确认后,建库单位有权取消该入库申请人入库登记资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建库单位投标资格,并将弄虚作假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九、建库公告发布、入库申请登记时间:
1、建库公告发布及入库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入库登记申请时须提交入库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入库申请登记时需缴纳建库文件费500元(由建库代理机构收取)。
如入库登记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单位在确认入库单位之前,可以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十、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十一、入库登记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地点:
地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十二、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建库公告和附件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入库登记截止时间2天前向建库单位书面提交异议书原件。(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入库资格审查文件)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86825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19号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办公楼
十三、本建库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