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港口生产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15:39:53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港口生产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港口生产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3030-CPB20210009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服务范围:系统主要包含五个模块:设备工况管理模块、业务信息管理模块、人员定位及电子围栏模块、环保监控模块和智能调度管理模块,包括系统及功能模块的需求分析、调研、设计、开发及测试,相关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服务期限:项目系统需求调研、设计开发及相关设备安装调试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系统试运行时间为3个月,实际试运行开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4 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地点: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达到成熟度等级三级或以上(颁证机构: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

(2)CMMI Maturity Level 3(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成熟度 3级)或以上(颁证机构:CMMI Institute Partner)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

3.3 业绩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物流管理或物联网或智慧园区或智慧港口系统开发项目的相关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或以上。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未列明服务内容的,须另行补充委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签订必须为投标人,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合作方。

3.4 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声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1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30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转账(个人名义电汇无效)。售后不退。户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收款账号:0200006309067043940。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7、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投标。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11室。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招标人联系人:杨裕杰

电话:020-87575800-838

电话:020-39000219

传真:020-87575800-823

传真: 020-39000219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电子邮箱: yangyj@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环发街1号,燃料生产综合楼

邮编:510620

邮编:510160

 

 

招标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