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燃气管线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9 16:08: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中低压天然气管线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060-CPB2021000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中低压天然气管线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内容:

对广州市南沙区内发包人管辖的中低压天然气管线进行巡护,其中红线外中低压天然气管线长度约300公里,每2天完成1次全覆盖的巡护服务;对约108个居民小区红线内中低压天然气管线及燃气设施,每季度完成1次全覆盖巡护服务。针对红线内外燃气管道沿线的第三方施工工地以及人流密集、重要场所等重点区域管线须加强巡护。在服务期间,发包人有权增减发包范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共同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2.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4月10日00:00至2021年04月20日17:30(北京时间,同下)(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

5.2标书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壹万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广州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11评标室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2.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84682695/15626093066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4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83492175

电子邮件:83492175@163.com

购买文件联系人:吴工

电话:15013127662

招标人: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