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一揽子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0-09-24 14:47:06

~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2020-2021年度一揽子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一揽子财产保险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一揽子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情况:本项目主要为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投保一揽子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止。具体投保内容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
三、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最高限价:
1.本次招标设投标限价:1502万元。
2.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缴纳形式。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现金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
总公司,或保险公司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地市级或以上级别区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必须提供总公司的独家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2。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投标,或者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同时投标,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及其总公司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时,须提供由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由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以及其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4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在售标期内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登记报名并下载电子标书。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2)发售时间: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广州帝景大厦支行;帐号:4400 1491 2040 5300 1534)。注:招标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转账成功后,须提供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3492175@163.com。
3.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通过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醒: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CA证书的有效期,以免由于CA证书过期造成无法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
4.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4.开标地址: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当天招标人在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 楼号会议室提供网上开标现场指引。
温馨提醒:各投标人可提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以免CA出现故障无法解密(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十、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投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提出(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十一、其他事项:
1.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发布媒体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jjl.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20-37850399   邮箱:liuxueting@gdg.com.cn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01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工
电话:020-83492175
购买标书联系人:唐工
传真:020-83492060
电子邮箱:83492175@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北路77号麓湖阁南塔202室
邮编:51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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