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职工食堂供餐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8 21:28:29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职工食堂供餐项目(项目编号:1000-CPB20200009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职工食堂供餐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食堂采用“半托管”管理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专业餐饮公司负责食品加工配餐提供供餐服务,以及一家食材供应公司负责提供日常食材配送。本项目为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园区内约1400名员工提供工作餐供餐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2服务期限:三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招标人每一合同年将根据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评估考核,若中标人被考核不及格,招标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亦同意不就此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若考核通过,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按本合同条件执行下一个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2.3服务方式:本项目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负责组织招标,中标人与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各单位签订供餐服务合同,提供供餐服务,有关服务费用由用餐单位依据合同支付。

2.4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用包干的方式,按月支付服务费,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服务的范围和服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含6%增值税),服务期间不作调整。

2.5其他:在本项目招标期间,还将同时组织南沙产业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但鉴于本食堂采用“半托管”管理方式,餐饮服务公司与食材供应公司不得为同一单位,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两个项目兼投,但不能兼中。如投标人在上述两个项目中总分排名均第一,则食材采购项目确认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一项就餐人数规模1000人(含)以上且合同期限不低于12个月的供餐服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如合同中没有显示就餐人数的,需提供对就餐人数规模的业主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服务期限为准。

3.4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3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5投标人无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7日17:00,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转账。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帐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8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捌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缴纳形式。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现金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转出,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开标当天招标人在广州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管理服务中心二楼评标室提供网上开标工作指引(述标地址)

温馨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作为解密的备选方案(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其他事项

13.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3.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jjl.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李工

招标人联系人:凌工

电话:020-61101333-1868、1865

电话:020-39912608,13751729128

传真:020-83310183

传真:020-39912600

电子邮箱: 465893262@@qq.com

电子邮箱:lqjcg@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南沙区珠电路165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