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2020年度LNG槽车委托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8 15:06:09

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2020年度LNG槽车委托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4050-CPB20200002-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2020年度LNG槽车委托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内容:液化天然气槽车运输服务。(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2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1年。
2.3入围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1-2名中标人。
2.4承包方式:
2.4.1本项目按不同的运输站点,采用元/吨的综合单价报价(不含税,下同)包干的方式,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燃料消耗、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维修费、运输损耗、保险及其他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2.4.2燃料费调整机制:本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以开标当天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广东省当期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基准值(元/吨),结算时按其期间内的广东省每期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计算加权平均值,并按合同约定调整各结算期内的燃料费。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3具有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或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确认的承运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4具备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的LNG槽车数量(自有或合约租赁)10台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3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19日00:00至2020年6月28日23:59时(北京时间,同下)。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第一次已购买者可免费领取)。
购买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招标文件费存进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收款人: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帐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转账凭证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人注册时,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注册类型请选择“投标人”)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或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一906;投标者注意:投标人可自由选择是否到现场实地参与开标,若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温馨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作为解密的备选方案(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一806
联系人:何工
电话:020-8730871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61101333-1867
电子邮件:2587847067@qq.com

招标人: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