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安防视频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5 20:40:49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安防视频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安防视频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安防视频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是采购及施工安装,是将既有的六个站场、四个调压站和九个阀室、本部办公场所等的视频系统设备(含摄像枪、录像机、红外对射报警装置、线路等)升级改造,实现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视频监控系统,建立管理平台部署综合统一的管理体系。全面负责所供系统的方案优化,产品出厂验证、运输、存储、安装、完工调试,试运行、质保期、培训、售后服务等的支持工作,直到项目质保期完成后。

服务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三、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备案证)三级或以上。

3、投标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类似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项2016年1月1日至今金额为100万以上(含100万)燃气系统视频监控或治安视频监控(必须包含视频监控)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供货业绩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3、办理CA证书:

3.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3.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3.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4、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3个工作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七、最高限价:人民币2907050元(含13%的增值税)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广州发展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发展中心6楼2号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发起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

招标人联系人:范工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

电话:020-38733555

传真:020-87768198

传真: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fansx@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号首层(高压运行分公司)   

邮编:510080

邮编:510635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