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1-12月 #1、#2机组锅炉炉渣销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7 17:23:39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1-12月 #1、#2机组锅炉炉渣销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1-12月 #1、#2机组锅炉炉渣销售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1-12 #1#2机组锅炉炉渣销售项目(第二次)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内容。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炉渣的对外销售,组织装卸和运输,按期完成清运量,中标方的运输方式为封闭车厢车辆运输,招标人不提供临时堆放炉渣的场地。本次招标炉渣销售规模:年产炉渣约3.0万吨,以总价包干的方式销售;炉渣是电厂电力生产的副产品,因电厂运行受电网统调及来煤影响,招标人不对炉渣销售的准确数量和品质做任何承诺及负责。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本次招标评出一位中标人,一位后备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1)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期内销售总价不变。后备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签订购销框架协议,销售价格按框架协议内容结算。

(3)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进行报价,报价不分淡旺季。

(4)当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招标人有权在必要时终止合同,并直接选择后备中标候选人负责本项目炉渣销售代理。

2.2供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3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地点:位于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具备国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具有炉渣收购或销售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合规处理炉渣的综合利用方案(需提供相应的炉渣终端用户合同证明资料)。

3.4投标人须提供符合环保、运输等要求的运输方案(炉渣直接外运的须保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渣(水)洒落地面和路面,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证明材料;炉渣需在招标人厂区周边临时中转、储存的,需提供室内、符合环保要求的炉渣临时堆放场地证明材料,即若是投标人自己的物业,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是租赁的物业,需提供覆盖合同期的租赁合同作为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8日8:30至2018年12月24日17:30时(北京时间,同下)。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标书款支付,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以上文件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免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应资料的义务。

5.3本项目标书费发票可提供电子普通发票。微信支付成功后,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下载电子标书费发票。

5.4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01079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三楼303室(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环保二路10号)(投标者注意:投标人若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2.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公诚招标网(http://www.g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82690988-3309

联系地址: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18022347466

电子邮件:wanghy@gcbidding.com;18022347466@163.com

购买文件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4006168889-81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1815522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