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镀锌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25 17:54:56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镀锌钢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镀锌钢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镀锌钢管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的镀锌钢管类型、规格及数量如下: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称                性能规格      单位      数量      执行标准                     备注
1      镀锌管      DN15*2.8*6000材质Q235B      支      210000      GB/T3091-2015      热浸镀锌法镀锌, 每支镀锌管长度为6000 mm,允许其误差为(0,+20mm)
2      镀锌管      DN25*3.2*6000材质Q235B      支      40000        GB/T3091-2015 
3      镀锌管      DN40*3.5*6000材质Q235B      支      60000        GB/T3091-2015 
4      镀锌管      DN50*3.8*6000材质Q235B      支      35000        GB/T3091-2015 
5      镀锌管      DN65*4.0*6000材质Q235B      支      8000          GB/T3091-2015 
6      镀锌管      DN80*4.0*6000材质Q235B      支      3000          GB/T3091-2015 

说明:(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支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综合单价, 此综合单价每月调整一次,调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最终结算价款=∑当月调整的综合单价×当月实际采购量。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6%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2、本项目拟确定2名中标人(当完成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超过4家(含4家)时,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人,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1的中标人55%标的份额合同,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2的中标人45%标的份额合同;若合格投标人只有3家,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

3、供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分批次交货,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三、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单独投标,允许投标人为制造商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为销售商和制造商组成,且要附有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组成各方应就本次投标中的权利义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组成各方应就合同中卖方的义务向买方承担连带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提供样品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至少两个规格)长50厘米外表面标识制造商信息的镀锌管各一段样品。(须由法人代表或持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准时送达,时间:2018年7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评标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3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3、办理CA证书:

3.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3.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4、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3个工作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七、最高限价:3566万元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广州发展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何达
 
招标人联系人:冯伟雯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37860558
 
电话:020-37852137
 

传真:020-87768198
 
传真:020-37852222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2920264612@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