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示踪线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8 16:59:32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示踪线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示踪线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示踪线采购项目(第二次)/ 4000-BPB20180003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21万元。

2.2本次招标项目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如下(含设计、制造、检验、 包装、运输(含保险)、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线

YJV1*2.5mm2

1000000

 

说明:

  • 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 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 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型号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固定综合单价, 且在供货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固定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6%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2.3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4供货期限: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在供货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5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分批次交货,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生产商生产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类似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项2015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如合同或协议等业绩证明文件);

3.4提供至少1份检测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今的所投产品同型号产品检测报告;

3.5投标人应为拟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

3.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

3.7提供样品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符合用户需求书★条款要求的投标产品样品100米(供评委截样评验)。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前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1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5.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860613/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评标室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由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和纸质双轨运行。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形式进行采购业务时,转为纸质方式进行

1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何达

招标人联系人:冯伟雯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37860558

电话:020-37852137

传真:020-87768198

传真:020-37852222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2920264612@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