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30 17:36:58

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代码:2104-440100-04-01-968117;

2.3招标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主要包含切断阀、阀门及其执行机构、计量系统、自控系统等,详见用户需求书)(含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含保险)、现场安装及接线、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设备

1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固定综合单价。此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4)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2.4招标范围: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4.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4交货期、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20天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区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4.5合同订购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如项目工期需调整延长时,中标人的供货期限应配合招标人项目进度顺延)。(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4.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6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元件组合装置)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元件组合装置);

3.3投标人所投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设备设计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注:未备注设计外委、设计许可单独取证等情况)),投标人所投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须具有设备生产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

3.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须有天然气高压调压站或计量站成橇设备的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证明)复印件);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所投超声波流量计(或气体超声波流量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及MID认证(PTB或NMI证书)。具有所投流量计算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或MID认证(PTB或NMI证书)。具有所投色谱分析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证书)或MID认证(PTB或NMI证书);

3.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2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投标人声明。

注:①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②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10010000分至2022 101416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1025100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4.3开标开始时间:2022 10251000分。

4.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4.6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本项目投标登记审核通过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

六、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6.2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性,则对剩余的有效投标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七、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投标。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20-37852132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发展中心23楼

八、发布平台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13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83543314、13631418862

电子邮箱:1281554691@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异议申诉电话:020-37850924

 

招标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30日